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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诬告行为治理,为干部筑起“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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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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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诬告行为治理,为干部筑起“保护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诬告行为治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强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全党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检举控告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通过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个别人乘机滥用监督权利,通过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诬告党员干部。检举控告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公民在行使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滥用权利,更不能把诬告行为作为实现非法目的的手段,让党员干部“寒了心”“泄了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党员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有效治理诬告行为,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坚定行动派、实干家。诬告行为具有特定的含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采取捏造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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