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范文合集我国古代是如何追求“无讼”的
天一科技

文档

11202

关注

30

好评

457
DOCX

我国古代是如何追求“无讼”的

阅读 574 下载 17 大小 29.50 KB 总页数 5 页 2025-09-15 分享
价格:¥ 1.50 VIP享免费下载特权
下载文档
/ 5
全屏查看
县民政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剩余 4 页未读,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需完整阅读或下载请先购买文档
1、本文档共计 5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我国古代是如何追求“无讼”的“无讼”是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理念,也是古代民众所追求的社会理想。孔子在《论语·颜渊》中提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儒家主张“无讼”,认为“听讼者,治其末,塞其流也。正其本,清其源,则无讼矣”,即听讼折狱是解决问题的“末”和“流”,单纯通过法律强制不能从根本上消弭争端,认为只有培育良好的道德,才能使人遵守礼法,各种社会纷争才能在无形之中得到化解。古代的“讼”特指民事诉讼。在亲人和熟人组成的乡土社会中,以“血缘”为纽带的聚居形态和世代毗邻的地缘关系,促使民事矛盾发生后,主要依靠宗族、村落的自我调节、自我管理。同时,古代交通不便,诉讼制度供给比较缺乏,司法机构并不完善,司法官数量极为有限,这些因素进一步限制了诉讼观念的生成及发展。因此,“无讼”的价值取向契合我国古代的社会现实,有深厚的思想文化、社会经济及法律基础。我国古代提倡努力减少纷争,并尽可能用不......
返回顶部
点击QQ咨询
开通会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