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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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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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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关于开展202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各区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渔业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94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渔业领域企业认定与监测工作由市海洋发展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监测对象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及标准按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省厅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于本年度拟申报与列入运行监测的企业,将“是否在财政扶持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情况、是否使用国家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作为重要评价条件。按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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